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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学院党总支 团总支书记兼学生科科长选任工作方案
2023-09-12 09:13  

为加强学院干部队伍建设,参照《中共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2021年度科长选拔任用工作的实施方案》(川职院委〔2021〕107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建筑工程学院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有关科长选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职位与职数

建筑工程学院团总支书记兼任学生科科长1名

二、任职条件

1.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2.一般应当具有四年以上工作经历或者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3.管理岗位八级以上、管理岗位九级任职满两年以上;从专业技术岗位提任二级科长的,需在专业技术十级以上岗位、十一级岗位满两年以上、十二级岗位满三年以上。

4.大力选拔使用年轻干部,年龄不超过35周岁。

5.中共党员。

6.具有学生教育管理和共青团工作经历,具备较强的语言文字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身体健康。

三、选任方式与程序

采取组织选任方式,参照《中共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2021年度科长选拔任用工作的实施方案》(川职院委〔2021〕107号)所规定的程序进行。

(一)制定工作方案

党总支召开会议,研究审定选任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制定工作方案报党委组织部审核并经分管校领导同意后备案。

(二)分析研判和动议

在学院网站发布工作方案,同时组织报名。党总支综合有关方面建议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对选任工作进行充分酝酿、分析研判。结合报名情况,提出初步意向人选建议,形成动议方案报党委组织部

(三)民主推荐

谈话调研推荐。参加谈话调研推荐人员范围为分管校领导;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科长代表;民主党派代表、专任教师代表和辅导员代表等。

会议推荐。党总支综合考虑人选条件、岗位要求等确定进入会议推荐人选。会议推荐采取会议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参会人员为人选学院全体人员。召开推荐会时,到会人数至少要达到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

(四)考察

确定考察对象。党总支根据民主推荐情况,结合日常了解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沟通酝酿,确定考察对象。

发布考察对象公示。在学院网站发布考察对象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实施考察。党总支组建考察组,考察组由三名成员组成。考察组通过个别谈话、发放民主测评及征求意见表、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个别谈话范围为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科长代表、民主党派代表、教师代表和辅导员代表等。

档案审核。委托党委组织部进行档案审核。

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书面征求学校纪委办监察处意见。

撰写考察报告。形成书面材料,考察材料必须写实,全面、准确、客观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包括下列内容: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以及主要特长、行为特征;主要缺点和不足;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谈话情况;听取纪委办监察处等有关方面意见、核查信访举报等情况的结论。

(五)讨论决定

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提出拟任人选建议,经学院党总支研究讨论决定职位拟任人选。

(六)任职

在学院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任前公示。公示期满后,将本次干部选任情况报送至党委组织部备案发文。

实行任职前谈话制度,由党总支指定专人进行谈话,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要求和需要注意的问题。

四、选任范围

从建筑工程学院在职人员中选任。

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亮

成员:陈文建、张振锋、季秋媛、代先星、袁磊、谭毅、喻春梅、何淑君

干部选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本次科长选任有关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坚持标准,选好干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强烈的事业心和对组织和个人负责的态度,坚持干部选任基本原则和好干部标准,对照条件选拔不走样,真正把优秀人才选拔出来。

(二)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格执行上级干部选任有关规定和《中共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2021年度科长选拔任用工作的实施方案》有关规定,执行程序不走样,全程纪实,严肃认真做好各环节的工作。

(三)严守纪律,强化监督。自觉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坚决杜绝在干部选任中出现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加强教育宣传,落实监督,对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按照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建筑工程学院党总支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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