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实,索男多丁等21名学生(具体名单见附件)因休学期满未按时复学或未请假逾期两周不报到注册或不假离校,超过最长修业年限,违反了我校《学生管理规定》。根据《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第八节第六十六条第三款“休学、保留学籍期满超过2周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经学院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可予退学处理”;“未请假离校或请假未获批准,连续2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可予退学处理”;第三章第一节第十四条“学生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逾期两周不报到注册者,视为放弃学籍,按退学处理”之规定,拟对索南多丁等20名学生作拟退学处理,注销其学籍,现予以公告。
由于难于联系到索南多丁等20名同学(具体名单见附件),无法将拟退学处理告知书直接送达,特予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10个工作日,即视为送达。
如对该拟退学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书面申诉材料可发送至电子邮箱670997350@qq.com或送交至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智能建造学院学生科办公室。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智能建造学院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