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实,陈依婷等15名学生(具体名单见附件)因休学期满未按时复学或未请假逾期两周不报到注册或不假离校,超过最长修业年限,违反了我校《学生管理规定》。根据《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第八节第六十六条第三款“休学、保留学籍期满超过2周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经学院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可予退学处理”;“未请假离校或请假未获批准,连续2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可予退学处理”;第三章第一节第十四条“学生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逾期两周不报到注册者,视为放弃学籍,按退学处理”之规定,拟对陈依婷等15名学生作拟退学处理,注销其学籍,现予以公告。
公告发出之日退学处理告知书已直接送达本人如对该拟退学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接收退学处理告知书(本公告发出)之日起10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书面申诉材料可发送至电子邮箱670997350@qq.com或送交至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智能建造学院学生科办公室。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智能建造学院
2025年7月1日